人民山西讯(陈学萍 樊军 李晶)
年关将至
绛县警方充分发挥
打击犯罪主力军的作用
对“盗抢骗”犯罪
主动进攻 精准打击
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
自召开“平安河东-2023”打击“盗抢骗”等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以来,绛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、精准部署,全警上下联动、重拳打击,时刻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。近日,绛县公安局卫庄派出所成功破获两起盗窃案件,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,并追回被盗赃物。
1月2日上午,绛县卫庄镇居民来到卫庄派出所报警称:其三轮车修理部院外拆卸下的三轮车废旧零部件被盗走,请求处理。接报后,卫庄派出所迅速展开行动,通过分析研判、排查走访,锁定目标。1月4日,卫庄派出所民警成功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。经调查:1月2日凌晨,违法嫌疑人王某某(男,现年59岁,绛县籍人)窜至卫庄村某三轮车修理部,将存放在修理部院外拆卸下的三轮车废旧零部件盗走。同时查明:2022年6月8日凌晨,王某某还在卫庄村三轮车修理部盗窃废旧零部件的违法事实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盗窃价值低于1500元
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↓↓↓
盗窃直接成本=5日至15日拘留+1000元以下罚款
盗窃附加成本=心情沮丧+名誉形象受损+亲人朋友担心+生意工作蒙受更大损失+付出政治前途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 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如果盗窃价值超过1500元
或多次盗窃构成刑事犯罪
成本将更加高昂↓↓↓
刑事盗窃成本=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+1000元以上罚金
数额巨大、情节严重=3年至10年有期徒刑+巨额罚金
数额特别巨大、情节特别严重=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付出生命代价+罚金、没收财产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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